部份中文三氧化二砷处方资料(仅供参考) 商品名:Trisenox Solution Infusion 英文名:arsenic trioxide 中文名:三氧化二砷注射溶液 生产商:梯瓦制药 药品简介 近日,欧洲药品监管机构扩展批准梯瓦制药旗下Trisenox的应用范围,允许其用于治疗新确诊的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这是一种罕见而侵袭性的白血病,如果不进行治疗,该疾病可在数小时或数天内使患者死亡。 Trisenox(三氧化二砷)最初于2002年在欧洲获批用于复发或难治性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适用于以类维生素及抗癌药物治疗没有响应的患者,或以这种疗法治疗后疾病又复发的患者。 作用机理 TRISENOX的作用机理尚不完全清楚。 三氧化二砷可导致NB4人早幼粒细胞白血病细胞发生形态变化和脱氧核糖核酸(DNA)片段化。 三氧化二砷还引起融合蛋白早幼粒细胞白血病/视黄酸受体-α(PML/RARα)的破坏或降解。 适应症 TRISENOX适用于诱导具有以下特征的成年患者的缓解和巩固: •新诊断的中低危急性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APL)(白细胞计数,≤10 x103/µl)与全反式维甲酸(ATRA)联合使用 •复发/难治性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APL)(先前的治疗应包括类维生素A和化学疗法) 其特征在于存在t(15; 17)易位和/或存在早幼粒细胞白血病/视黄酸受体α(PML/RAR-alpha)基因。 尚未检查其他急性骨髓性白血病亚型对三氧化二砷的反应率。 用法与用量 建议成人和老年人使用相同剂量。 新诊断的中低危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APL) 入职治疗时间表 TRISENOX必须每天以0.15mg/kg/天的剂量静脉内给药,直至完全缓解。如果到第60天仍未完全缓解,则必须中止给药。 合并时间表 TRISENOX必须以每周5天,每天0.15mg/kg的剂量静脉内给药。治疗应继续进行4周和4周关闭,总共4个周期。 复发/难治性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APL) 入职治疗时间表 TRISENOX必须以每天0.15mg/kg/天的固定剂量静脉内给药,直至达到完全缓解(在细胞骨髓中存在少于5%的胚泡,没有白血病细胞的迹象)。如果到第50天仍未完全缓解,则必须中止给药。 合并时间表 巩固治疗必须在诱导治疗完成后3至4周开始。 TRISENOX将以0.15mg/kg/天的剂量静脉内给药,每周25天给予25剂,然后中断2天,重复5周。剂量延迟,修改和重新初始化 在观察到美国国家癌症研究所共同毒性标准中的3级或更高毒性并判定可能与TRISENOX治疗有关的任何时候,必须在计划的治疗结束之前暂时中断TRISENOX的治疗。发生被认为与TRISENOX相关的此类反应的患者,只有在毒性事件解决后或恢复到提示中断的异常基线状态后,才可以恢复治疗。在这种情况下,治疗必须以先前每日剂量的50%重新开始。如果在以减少的剂量重新开始治疗后7天内仍未再发生中毒事件,则可以将每日剂量增加到原始剂量的100%。经历毒性反应复发的患者必须从治疗中撤出。 对于ECG,电解质异常和肝毒性,请参阅第4.4节。 特殊人群 肝功能不全 由于没有所有肝功能不全组的数据,并且在使用TRISENOX的治疗过程中可能发生肝毒性作用,因此建议在肝功能不全的患者中使用TRISENOX。 肾功能不全 由于没有所有肾功能不全组的数据,因此建议在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中使用TRISENOX。 小儿 尚未确定TRISENOX在17岁以下儿童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第5.1节中介绍了5至16岁儿童的现有数据,但无法提出关于本体论的建议。没有5岁以下儿童的数据。 给药方法 TRISENOX必须在1-2小时内静脉内给药。如果观察到血管舒缩反应,则输注时间可延长至4小时。不需要中央静脉导管。由于疾病症状,患者必须在治疗开始时住院,并确保进行充分监测。 有关给药前制备药物的说明。 禁忌症 对活性物质或所列的任何赋形剂过敏。 完整说明资料附件: https://www.medicines.org.uk/emc/product/11320/smp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