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对新或变坏的呼吸症状(如,呼吸困难,咳嗽,等),尤其是开始ALUNBRIG的第一周期间。在任何患者有新或变坏的呼吸症状不给ALUNBRIG,和及时评价对ILD/肺炎或其他原因的呼吸症状(如,肺栓塞,肿瘤进展,和感染性肺炎)。对级别1或2 ILD/肺炎,或恢复ALUNBRIG 用剂量减低按照表1恢复至基线后或永久地终止ALUNBRIG。对级别3或4 ILD/肺炎或级别1或2 ILD/肺炎的复发永久地终止ALUNBRIG [见剂量和给药方法(2.2)和不良反应(6.1)]。
5.2 高血压
在ALTA中,在90 mg组接受ALUNBRIG报告高血压在11%患者和在90→180 mg 组为21%患者。总体在5.9%患者发生级别3高血压。
在治疗用ALUNBRIG前控制血压。用ALUNBRIG治疗期间其后至少每月监视血压后2周。不给ALUNBRIG对级别3高血压尽管优化抗高血压治疗,解决或改善至级别1严重程度,在一个减低剂量恢复ALUNBRIG考虑永久终止治疗用ALUNBRIG对级别4高血压或级别3高血压的复发[见剂量和给药方法(2.2)和不良反应(6.1)]。
谨慎使用当给予ALUNBRIG与致心动过缓抗高血压剂联用[见警告和注意事项(5.3)].
5.3 心动过缓
用ALUNBRIG可能发生心动过缓。在ALTA中,在90 mg组5.7%患者发生心率低于50跳每分(bpm)和在90→180 mg组为7.6%患者。在90 mg组级别1例(0.9%)患者发生2级心动过缓。
用ALUNBRIG治疗期间监视心率和血压。如已知同时使用药物不能避免的致心动过缓更频繁监视患者[见警告和注意事项(5.2)]。
对症状性心动过缓,不给ALUNBRIG和检查同时药物对那些已知致心动过缓。如被鉴定一个同时药物已知致心动过缓和终止或剂量调整,恢复ALUNBRIG在解决症状性心动过缓后相同剂量;否则,减低ALUNBRIG剂量后解决症状性心动过缓。对危及生命心动过缓如没有贡献的同时药物被鉴定终止ALUNBRIG [见剂量和给药方法(2.2)]。
5.4 视力障碍
在ALTA中,不良反应导致视力障碍包括视力模糊,复视,和视力减低被报道在7.3%患者接受ALUNBRIG在90 mg组和10%患者在 90→180 mg组。级别3黄斑水肿和白内障发生一例患者 各在90→180 mg组。
建议患者报告任何视力症状。不给ALUNBRIG和得到一个眼科学评价在患者有新或变坏的的视力症状级别2或更大严重程度。级别2或级别3视力障碍的恢复至级别1 严重程度或基线,永久地终止治疗用ALUNBRIG对级别4视力障碍[见剂量和给药方法(2.2)和不良反应(6.1)]。
5.5 肌酸磷酸激酶(CPK)升高
在ALTA中,在90 mg组肌酸磷酸激酶(CPK)升高发生在27%患者接受ALUNBRIG和48%患者在90 mg→180 mg组。在90 mg组CPK升高的发生率级别3-4为2.8%和在90→180 mg组12%。
在90 mg组1.8%患者对CPK升高剂量减低发生剂量减低和在90→180 mg组为4.5%。
建议患者报告任何不能解释的肌肉痛,压痛,或软弱。ALUNBRIG治疗期间监视CPK水平。对级别3或4 CPK升高不给ALUNBRIG。在解决或恢复至级别1或基线,在相同剂量或在表2中所述一个减低剂量恢复ALUNBRIG[见剂量和给药方法(2.2)和不良反应(6.1)].
5.6 胰酶升高
在ALTA中,在90 mg组27%患者和在 90→180 mg组39%患者发生淀粉酶升高。在90 mg组脂肪酶升高发生21%患者和在90→180 mg组45%患者。在90 mg组级别3或4 淀粉酶升高 发生3.7%患者和在90→180 mg组为2.7%患者。在90 mg组级别3或4脂肪酶升高发生4.6%患者和在90→180 mg组为5.5%患者。
用ALUNBRIG治疗期间监视脂肪酶和淀粉酶。对级别3或4胰酶升高不给ALUNBRIG。在解决或恢复至级别1或基线时,在相同剂量或在表2中所述一个减低剂量恢复ALUNBRIG[见剂量和给药方法(2.2)和不良反应(6.1)]。
5.7 高血糖
在ALTA中,43%的接受ALUNBRIG患者经受新或变坏的高血糖。级别3高血糖,根据实验室.血清空腹葡萄糖水平的评估,发生在3.7%患者。2/20例(10%)患者有糖尿病或葡萄糖不能耐受在基线要求胰岛素开始当接受ALUNBRIG.
ALUNBRIG的开始前评估空腹血清葡萄糖和其后定期地监视。需要开始或优化抗高血糖药物。如用优化医疗处理不能实现适当高血糖控制,不给ALUNBRIG直至实现适当高血糖控制,和如表1中所述考虑减低 ALUNBRIG剂量,或永久地终止ALUNBRIG[见剂量和给药方法(2.2)和不良反应(6.1)]。
5.8 胚胎胎儿毒性
根据其作用机制和动物中发现,ALUNBRIG可能致胎儿危害当给予妊娠妇女。没有在妊娠妇女使用ALUNBRIG临床数据。在器官形成阶段期间给予brigatinib妊娠大鼠导致剂量-相关骨骼异常在剂量低如12.5 mg/kg/day(人暴露按AUC在180 mg每天1次约0.7倍)以及增加植入后丢失,畸形,和减低胎儿体重在剂量25 mg/kg/day (人暴露在180 mg每天1次约1.26倍)或更高。
忠告妊娠妇女对胎儿潜在风险。建议生殖潜能女性用ALUNBRIG治疗期间和末次剂量后共至少4个月使用有效非激素避孕。建议有生殖潜能女性伴侣ALUNBRIG治疗期间和末次剂量后共至少3个月使用有效避孕[见在特殊人群中使用(8.1和8.3)和临床药理学(12.1)]。
6. 不良反应
在处方资料的其他节中更详细讨论以下不良反应:
● 间质性肺病 (ILD)/肺炎[见警告和注意事项(5.1)]
● 高血压[见警告和注意事项(5.2)]
● 心动过缓[见警告和注意事项(5.3)]
● 视力障碍[见警告和注意事项(5.4)]
● 肌酸磷酸激酶(CPK)升高[见警告和注意事项(5.5)]
● 胰酶升高[见警告和注意事项(5.6)]
● 高血糖[见警告和注意事项(5.7)]
6.1 临床试验经验
因为临床试验是在广泛不同情况下进行的,临床试验观察到不良反应率不能与另一种药临床试验发生率直接比较而且可能不反映实践中观察到的发生率。
在219患者有局部地晚期或转移ALK-阳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接受至少一剂ALUNBRIG 在ALTA中经受用克里唑蒂尼后疾病进展评价ALUNBRIG的安全性。患者连续地接受ALUNBRIG 90 mg每天1次(90 mg组)或90 mg每天1次共7天接着用180 mg每天1次(90→180 mg组)。在90 mg组中位治疗时间为7.5个月和在90→180 mg组为7.8个月。总共150例(68%)患者被暴露至ALUNBRIG共大于或等于6个月和42 (19%)患者被暴露共大于或等于一年。.
研究人群特征为:中位年龄54岁(范围:18至82),年龄低于65 岁(77%),女性(57%),白种人(67%),亚裔(31%),阶段IV 疾病(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