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国FDA批准Lenvima (lenvatinib)治疗侵袭性、分化型甲状腺癌(DTC)患者,适用于在接受放射性碘治疗后疾病仍恶化(放射性碘难治性疾病)的患者。
DTC是最常见形式的甲状腺癌,它是甲状腺的一种癌性增长,甲状腺位于颈部,它有助于调节人体的代谢。国家癌症研究所预计2014年有6.298万人确诊患有甲状腺癌,有1890人死于这种疾病。Lenvima是一种激酶抑制剂,它通过阻断某些蛋白帮助癌细胞生长及分化起作用。
“帮助难治性疾病患者的新治疗药物的开发是FDA高度重视的事情,”FDA药物评价与研究中心代谢与肿瘤产品办公室主任、医学博士Pazdur称。“今天的批准为患者及卫生保健专业人员提供了一种新的治疗药物,可以帮助延缓DTC的恶化。”
Lenvima是在FDA优先审评程序下完成审评的,优先审评为药物的审评提供了一个加快的审评,如果药物获得批准,它将对严重疾病的治疗在安全性及有效性上提供明显的改善。
这款药物还收到孤儿药资格,因为它旨在治疗一种罕见疾病。Lenvima的获批时间与其处方药申请者付费目标日期2015年4月14日相比,提前了大约2个月,2015年4月14日是FDA计划完成该药物审评的最后时限。
Lenvima的疗效基于392名患有侵袭性、放射性碘难治疗性DTC受试者,他们被随机配给Lenvima或安慰剂。研究结果显示,以Lenvima治疗的受试者其无进展生存期中值为18.3个月,相比之下,以安慰剂治疗的受试者其无进展生存期中值仅为3.6个月。
此外,65%的Lenvima治疗受试者其肿瘤缩小,相比之下,接受安慰剂治疗的受试者仅有2%。大多数随机接受安慰剂治疗的受试者在疾病出现恶化后以Lenvima进行治疗。
Lenvima最常见副作用有高血压、疲劳、腹泻、关节肌肉痛(关节痛/肌肉痛)、食欲降低、呕吐、尿中蛋白过多(蛋白尿)、手掌肿胀及疼痛、手和/或脚底板(手足综合征)、腹痛及发音出现变化(语音障碍)。
Lenvima可以引起严重副作用,包括心衰、血栓形成(动脉血栓栓塞事件)、肝损伤(肝毒性)、肾损伤(肾衰竭及损伤)、胃肠道穿孔或胃或肠之间异常连接、心电图活动发生变化(QT间隔延长)、低血钙、伴随性头痛、癫痫发作和视觉变化(可逆性白质脑病综合征)、严重出血(大出血)、如果患者妊娠期间治疗会出现未出生儿风险及促甲状腺激素产生出现损伤性抑制。Lenvima由位于新泽西州的卫材上市销售
LENVIMA(lenvatinib)胶囊,为口服使用
美国初次批准:2015
适应证和用途
LENVIMA是一种激酶抑制剂适用为有局部地复发或转移,进展性,放射性碘-难治性分化型甲状腺癌患者的治疗(1)。
剂量和给药方法
⑴ 推荐剂量:24 mg口服,每天一次(2.1).
⑵ 在有严重肾或肝受损患者,剂量是14 mg每天一次(2.1).
剂型和规格
胶囊:4 mg和10 mg(3).
禁忌证
无。(4).
警告和注意事项
⑴ 高血压:用LENVIMA治疗前控制血压。对尽管优化高血压治疗的3级高血压不给LENVIMA。对危及生命高血压终止药物(5.1)。
⑵ 心力衰竭:监视心脏代偿失调的临床症状和体征。对3级不给LENVIMA心功能不全。对4级心功能不全终止药物(5.2)。
⑶ 动脉血栓栓塞事件:一次动脉血栓栓塞事件后终止LENVIMA(5.3)。
⑷ 肝毒性: LENVIMA开始前和治疗自始至终定期地监视肝功能检验. 对3级或更大肝受损不给LENVIMA。对肝衰竭终止治疗(5.4)。
⑸ 蛋白尿:用LENVIMA开始治疗前,和自始至终定期地,监视蛋白尿。对24小时尿蛋白≥2 克不给LENVIMA。对肾病综合征终止用药(5.5)。
⑹ 肾衰竭和肾受损: 对3或4级肾衰竭/受损不给LENVIMA (5.6)。
⑺ 胃肠道穿孔和瘘管形成:发生胃肠道穿孔或危及生命瘘管患者中终止LENVIMA (5.7)。
⑻ QT间期延长:在所有患者中监视和纠正电解质异常。对发生3级或更大QT间期延长不给LENVIMA (5.8)。
⑼ 低钙血症:监视血钙水平至少每月和需要时给予替代钙(5.9)。
⑽ 可逆性后部白质脑病综合征(RPLS): 对RPLS不给LENVIMA直至完全解决(5.10)。
⑾ 出血事件:对3级出血不给LENVIMA。对4级出血终止治疗(5.11)。
⑿ 甲状腺刺激激素抑制的受损:每月监视TSH水平和有DTC患者需要时调整甲状腺取代药物 (5.12)。
⒀ 胚胎胎儿毒性:可能致胎儿危害。忠告对胎儿潜在风险和使用有效避孕(5.13,8.1,8.3)。
不良反应
对LENVIMA最常见不良反应(发生率大于或等于30%)是高血压,疲乏,腹泻,关节痛/肌肉痛,食欲减退,体重减轻,恶心,口炎,头痛,呕吐,蛋白尿,掌,跖红肿综合征,腹痛,和发音困难(6)。
报告怀疑不良反应,联系Eisai公司电话1-877-873-4724或FDA电话1-800-FDA-1088或www.fda.gov/medwatch.
特殊人群中使用
哺乳:终止哺乳喂养(8.2)。
完整处方资料
1 适应证和用途
LENVIMA是适用为有局部地复发或转移,进展性,放射性碘-难治性分化型甲状腺癌(DTC)患者的治疗。
2 剂量和给药方法
2.1 推荐剂量
LENVIMA的推荐每天剂量是24 mg(两粒10 mg胶囊和一粒4 mg胶囊)口服每天一次有或无食物[见临床药理学(12.3)]。继续LENVIMA直至疾病进展或直至发生不可接受毒性。
每天在相同时间服用LENVIMA。如被丢失一剂和不能在12小时内服用,跳过该剂和在给药的寻常时间服用下一剂量。
严重肾或肝受损
在通过Cockroft-Gault方程)计算有严重肾受损患者(肌酐清除率[CLcr]低于30 mL/min或严重肝受损(Child-Pugh C)LENVIMA的推荐剂量是14 mg口服每天一次[见警告和注意事项(5.4,5.6),特殊人群中使用(8.6,8.7)]。
2.2 剂量调整
高血压
● 治疗前和期间定期地评估血压。治疗前和期间开始或调整医疗处理以控制血压。
● 对尽管优化抗高血压治疗,持续3级高血压,不给LENVIMA;当高血压被控制在低于或等于2级,减低剂量恢复(见表1)。
● 对危及生命高血压终止LENVIMA。
心功能不全或出血
●对4级事件终止药物。
●对3级事件的发生不给LENVIMA直至改善至0或1级或基线。
● 依赖于不良事件严重程度和持久性或减低剂量恢复(见表1)或终止LENVIMA。
动脉血栓事件
●一次动脉血栓事件后终止LENVIMA。
肾衰和受损或肝毒性
● 对3或4级的发生肾衰/受损或肝毒性不给LENVIMA直至解决至0至1级或基线。
● 或减低剂量恢复(见表1)或依赖于肾受损或肝毒性的严重程度和持久性终止LENVIMA。
● 对肝衰竭终止LENVIMA。
蛋白尿
●对24小时蛋白尿≥2 克不给LENVIMA。
● 在当蛋白尿是 <2 克/24小时减低剂量恢复(见表1)。
● 对肾病综合征终止LENVIMA。
胃肠道穿孔或瘘管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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