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max和AUC (2.9, 7.1)
(2)CYP3A4抑制剂可能增加格列卫Cmax和AUC (7.2)
(3)格列卫是一种CYP3A4抑制剂和可能增加其它药物的Cmax和AUC( 7.3);
(4)需要抗凝治疗患者应接受低分子量或标准肝素而不是华法林[warfarin] (7.3)
(5)当与格列卫共同给药时对乙酰氨基酚[acetaminophen]全身暴露预计增加(7.5)
特殊人群中使用
在小于2岁儿童中无经验(8.4)
完整处方资料
1 适应症和用途
1.1 新诊断费城阳性慢性粒性白血病(Ph+ CML)
新诊断费城染色体阳性慢性粒性白血病慢性期成年患者。
1.2干扰素-α (IFN)治疗后Ph+ CML原始母细胞危象(BC),加速期(AP)或慢性期(CP)
干扰素-α治疗失败后原始母细胞危象,加速期,或慢性期费城染色体阳性慢性粒性白血病患者。
1.3 Ph+ CML慢性期患儿
新诊断或干细胞移植后疾病复发或对干扰素-α治疗耐药的Ph+ CML慢性期患儿。在患儿无对照试验证实临床效益,例如疾病相关症状或增加生存改善。
1.4 Ph+ 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ALL)
复发或难治性费城染色体阳性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成年患者。
1.5骨髓发育异常/骨髓增生性疾病(MDS/MPD)
骨髓发育异常/骨髓增生性疾病伴随PDGFR(血小板衍生生长因子受体)基因重排成年患者。
1.6侵袭性系统性肥大细胞增多症(ASM)
有侵袭性系统性肥大细胞增多症无D816V c-Kit突变或有未知c-Kit突变状态成年患者。
1.7高嗜酸性综合征(HES)和/或慢性嗜酸性白血病(CEL)
有FIP1L1-PDGFR融合激酶(突变性分析或萤光原位免疫组化[FISH]证实CHIC2等位基因缺失)高嗜酸细胞综合征和/或慢性嗜酸性白血病成年患者和有HES和/或CEL是FIP1L1-PDGFR融合激酶阴性或未知患者.
1.8 隆凸性皮肤纤维肉瘤(DFSP)
不可切除,复发性和/或转移性隆凸性皮肤纤维肉瘤成年患者。
1.9 Kit+ 胃肠道间质瘤(GIST)
有Kit(CD117)阳性不可切除和/或转移恶性胃肠道间质瘤患者。
1.10 GIST的辅助治疗
Kit(CD117)阳性GIST完全切除后成年患者的辅助治疗。
2 剂量和给药方法
如适当时应由对血液学恶性病或恶性肉瘤患者治疗有经验的医生开始治疗。处方剂量应随进餐和一大杯水口服给药。应给予400 mg或600 mg剂量每天1次,而800 mg应给予400 mg一天2次。
在儿童中,格列卫治疗可给予每天1次给药或另一种方法是每天给药可分成两次- 1次在早晨和1次在傍晚。没有2岁以下儿童格列卫治疗的经验。
对不能吞服薄膜衣片患者,可将片分散在一杯水或苹果汁。应将所需片数放在适当容积饮料中(对100 mg片约50 mL,和400 mg片200 mL)和用匙搅拌。片完全崩解后应立即给予混悬液。
为每天给予800 mg和以上,应用400 mg片完成给药减低暴露于铁。
无进展疾病或不可接受毒性的证据时可继续长期治疗。
2.1有Ph+ CML CP, AP和BC成年患者
对慢性期CML成年患者格列卫的推荐剂量是400 mg/day和对成年患者加速期或原始母细胞危象600 mg/day。
在CML中,慢性期病成年患者剂量增加从400 mg至600 mg,或从600 mg至800 mg(给予400 mg每天2次) 在加速期或原始母细胞危象成年患者中在缺乏严重不良药物反应和严重非白血病相关中性粒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在下列情况可以考虑:疾病进展(在任何时),至少3个月治疗后未能达到满意血液学缓解,6-12个月治疗后未能达到细胞遗传学缓解,或丧失既往达到血液学或细胞遗传学缓解。
2.2 有Ph+ CML患儿
新诊断Ph+ CML儿童格列卫的推荐剂量是340 mg/平方米/day(不超过600 mg)。干细胞移植后Ph+ 慢性期CML复发或对干扰素-α治疗耐药儿童推荐的格列卫剂量是260 mg/平方米/day。
2.3 Ph+ ALL
对复发/难治性Ph+ ALL成年患者格列卫的推荐剂量是600 mg/day。
2.4 MDS/MPD
对MDS/MPD成年患者格列卫的推荐剂量是400 mg/day。
2.5 ASM
对无D816V c-Kit突变ASM成年患者格列卫的推荐剂量是400 mg/day。如c-Kit突变状态不知道或不能利用,对其它治疗ASM缓解不满意患者可考虑用格列卫400 mg/day治疗。对ASM伴随嗜酸粒细胞增多,一种与融合激酶FIP1L1-PDGFR相关克隆血液病患者,建议起始剂量100 mg/day。在缺乏不良药物反应如评估证实对治疗反应(缓解)不充分患者可考虑剂量从100 mg增加至400 mg。
2.6 HES/CEL
对HES/CEL成年患者格列卫的推荐剂量是400 mg/day。对证实FIP1L1-PDGFR融合激酶HES/CEL患者,建议起始剂量100 mg/day。在缺乏不良药物反应如评估证实对治疗反应(缓解)不充分患者可考虑剂量从100 mg增加至400 mg。
2.7 DFSP
对DFSP成年患者格列卫的推荐剂量是800 mg/day。
2.8 GIST
对不可切除和/或转移,恶性GIST成年患者格列卫的推荐剂量是400 mg/day。当临床上有指针,在较低剂量显示疾病进展的明确征象和症状和缺乏严重不良药物反应患者中可考虑剂量增加直至800 mg每天(给予400 mg每天2次)。
GIST完全大部切除后的辅助治疗成年患者格列卫的推荐剂量是400 mg/day。在临床研究中格列卫被给予1年。不知道用格列卫的最优治疗时间。
2.9 调整剂量指导
同时强CYP3A4诱导剂:应避免同时使用强CYP3A4诱导剂 (如,地塞米松[dexamethasone]、苯妥英[phenytoin]、卡马西平(carbamazepine)、利福平(rifampin)、利福布汀(rifabutin)、利福喷丁(rifapentin)、利福平[rifampacin]、苯巴比妥(Phenobarbital))。如患者必须与强CYP3A4诱导剂共同给药,根据药代动力学研究,格列卫的剂量应至少增加50%,和应仔细监视临床反应[见药物相互作用(7.1)].
肝受损:轻和中度肝受损患者无需调整剂量而按推荐剂量治疗。有严重肝受损患者应使用推荐剂量减低25% [见特殊人群中使用 (8.6)]。
肾受损:中度肾受损患者(CrCL = 20-39 mL/min)应接受推荐起始剂量减低50%和如耐受将来剂量可增加。在轻度肾受损患者(CrCL = 40-59 mL/min)中建议剂量不要大于600 mg。对中度肾受损患者建议剂量不大于400 mg。
严重肾受损患者中应慎用伊马替尼。两例严重肾受损患者耐受100 mg/day剂量[见特殊人群中使用(8.7)]。
2.10 对肝毒性和非血液学不良反应调整剂量
If elevations in 胆红素>3 × 机构肝正常上限(IULN)或肝转氨酶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