率[见黑框警告,警告和注意事项(5.1)]。以既往速率一半继续输注改善症状。
2.2 对非霍奇金淋巴瘤(NHL) 推荐剂量
推荐剂量是375 mg/m2 静脉输注按照以下时间表:
● 复发或难治性,低度或滤泡,CD20-阳性,B-细胞NHL
给予每周1次共4或8剂。
● 对复发或难治性,低度或滤泡,CD20-阳性,B-细胞NHL再治疗
给予每周1次共4剂。
● 既往未治疗过,滤泡,CD20-阳性,B-细胞NHL
在每个化疗疗程在第1天给予,共8剂。在完全或部分缓解患者,Rituxan与化疗联用完成后开始Rituxan维持8周。给予Rituxan单药每8周共12剂。
● 无-进展,低度,CD20-阳性,B-细胞NHL,一线CVP化疗后
在6−8个疗程的CVP化疗完成后,给予每周1次共4剂在6-个月间隔至最大16剂。
● 弥漫性大B-细胞NHL
在每个化疗疗程的第1天给予至8次输注。
2.3 对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CLL) 推荐剂量
推荐剂量是:
氟达拉滨和环磷酰胺(FC)化疗开始前当天375 mg/m2,然后在疗程2−6的第1天500 mg/m2 (每 28天)。
2.4 作为Zeva lin的一个组分的推荐剂量
● 在给予Indium-111-(In-111-)Zeva lin前4小时内和给予Yttrium-90-(Y-90-) Zeva lin前4小时内输注利妥昔单抗250 mg/m2。
● Rituxan和Y-90-Zeva lin前7−9天给予Rituxan和In-111-Zeva lin。
● 对完整处方资料有关Zeva lin治疗方案请参阅Zeva lin包装插件。
2.5 对类风湿样关节炎(RA)推荐剂量
● 给予Rituxan为两剂-1000 mg静脉输注分隔2周。
● 给予糖皮质激素为甲泼尼龙100 mg静脉或建议每次输注前30分钟其等同物以减低输注反应的发生率和严重程度。
● 随后应每24周给予疗程或根据临床评价,但不得早于每16周。
● Rituxan是与氨甲喋呤联用。
2.6 对肉芽肿血管炎(GPA) (Wegener氏肉芽肿)和显微多血管炎(MPA)的推荐剂量
● 给予Rituxan为375 mg/m2静脉输注每周1次共4周。
● 建议糖皮质激素给予为甲泼尼龙1000 mg静脉每天共1至3天接着口服泼尼松[prednisone]1 mg/kg/day(不超过80 mg/day和逐渐减低[tapered]每当临床需要)以治疗严重血管炎症状。这个方案应Rituxan的14天前开始或与Rituxan开始和可能继续在利妥昔单抗治疗疗程期间和后4周。
●尚未确定用Rituxan治疗随后疗程安全性和疗效[见警告和注意事项(5.14)]。
2.7 推荐的同时药物
每次输注前用对乙酰氨基酚[acetaminophen]和一种抗组织胺预先给药,对患者按90-分钟输注速率给予Rituxan,应在输注前给予其化疗方案的糖皮质激素组分[见临床研究(14.4)]。
对RA患者,建议在每次输注前30分钟给予甲泼尼龙100 mg静脉或其等同物。对GPA和MPA患者,糖皮质激素是与Rituxan联用给予[见剂量和给药方法(2.6)]。对用CLL患者建议治疗期间和如适当时治疗后直至12个月给予卡氏肺囊虫肺炎(PCP)和抗疱疹病毒性预防。还建议对有GPA和MPA患者治疗期间和末次Rituxan输注后至少6个月给予PCP预防。
2.8 为给药准备
使用适当无菌术。肠道外药物产给药前品应肉眼观察有无颗粒物质和变色。如存在颗粒或变色不要使用。抽吸需要量的Rituxan和在一个含0.9%氯化钠,USP,或5%葡萄糖水溶液,USP输注袋内稀释至最终浓度1至4 mg/mL。轻轻倒置袋以混合溶液。不要与其他药物混合或稀释。遗弃留在小瓶内任何未使用部分。
3 剂型和规格
100 mg/10 mL单次使用小瓶500 mg/50 mL单次使用小瓶。
4 禁忌证
无。
5 警告和注意事项
5.1 输注反应
Rituxan可致严重,包括致命性,输注反应。严重反应典型地发生在首次输注期间与时间发病30−120分钟。Rituxan-诱发输注反应和后遗包括荨麻疹,低血压,血管水肿,缺氧,支气管痉挛,肺浸润,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心肌梗死,心室颤动,心源性休克,过敏性事件,或死亡。
给药前患者用一种抗组织胺和对乙酰氨基酚预先给药。对RA患者,建议每次输注前20分钟甲泼尼龙100 mg静脉或其等同物。需要时开始药物处理输注反应(如糖皮质激素,肾上腺素[epinephrine],支气管扩张剂,或氧)。取决于输注反应的严重程度和需要的干预,暂时或永久终止Rituxan。症状已解决后恢复输注在最小50%减低速率。严密监视以下患者:预先存在心或肺情况患者,经受既往心肺不良反应患者,和有高数量循环恶细胞(≥25,000/mm3)患者。[见黑框警告,警告和注意事项(5.7),不良反应(6.1)]。
5.2 严重的皮肤粘膜反应
用Rituxan治疗患者可能发生皮肤粘膜反应,有些有致命性结局。
这些反应包括副肿瘤性天疱疮,Stevens-Johnson综合征,苔藓样皮炎,水疱性皮炎,和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这些反应的发病是可变的和包括Rituxan暴露第一天发病的报告。在患者经历严重皮肤粘膜反应终止Rituxan。尚未确定有严重的皮肤粘膜反应患者重新给予Rituxan 的安全性。[见黑框警告,不良反应(6,6.1)]。
5.3 乙型肝炎病毒再激活
在用药物被分类为针对-CD20细胞溶解抗体,包括Rituxan治疗患者可能发生乙型肝炎病毒(HBV)重新激活,在有些病例中导致爆发性肝炎,肝衰竭和死亡。曾报道病例患者是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阳性和还有患者是HBsAg阴性但是乙型肝炎核心抗体(抗-HBc)阳性。在似乎是已解决的乙型肝炎感染(即,HBsAg阴性,抗-HBc阳性和乙型肝炎表面抗体[抗-HBs]阳性)患者中也曾发生重新激活。
HBV重新激活被被定义为既往HBsAg阴性和抗-HBc 阳性的人们中HBV复制突然增加,表现为血清HBV DNA水平或HBsAg的检测迅速增加。HBV复制的重新激活常接着是肝炎,即,转氨酶水平增高。在严重病例中可能发生胆红素水平增加,肝衰竭,和死亡。
开始用Rituxan治疗前通过测定HBsAg和抗-HBc筛选所有患者对HBV感染。对显示既往乙型肝炎感染证据的患者(HBsAg阳性[不管抗体状态]或HBsAg阴性但抗-HBc阳性),Rituxan治疗前和/或期间咨询处理乙型肝炎有经验的医生关于监视和考虑对HBV抗病毒性治疗。
Rituxan治疗期间和后几个月监视有当前或既往HBV感染的证据患者对临床和实验室或HBV重新激活肝炎征象。曾报道Rituxan治疗完成后直至24个月HBV再激活。
当用Rituxan发生HBV重新激活患者,立即终止Rituxan和任何同时化疗,和开始适当治疗。在发生HBV重新激活患者中恢复Rituxan有关安全性存在数据不够充分。在患者的HBV重新激活解决中Rituxan的恢复应与处理乙型肝炎有经验医生讨论。
5.4 进行性多灶性白质脑病(P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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