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切除、局部晚期、复发或转移性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联合卡铂和紫杉醇一线治疗。
• 成人复发性胶质母细胞瘤。
• 转移性肾细胞癌联合干扰素α。
• 持续性、复发性或转移性宫颈癌,联合紫杉醇和顺铂,或紫杉醇和拓扑替康。
• 上皮性卵巢癌、输卵管癌或原发性腹膜癌:
o 与卡铂和紫杉醇联用,随后VEGZELMA作为单一药物,用于初次手术切除后的III期或IV期疾病。
o 与紫杉醇、聚乙二醇化脂质体多柔比星或托泊替康联合用于先前接受不超过2种化疗方案的铂类耐药复发性疾病。
o 与卡铂和紫杉醇或卡铂和吉西他滨联用,随后VEGZELMA作为单药治疗铂敏感的复发性疾病。
剂量和给药
在择期手术前保留至少28天。在大手术后28天内不要使用VEGZELMA,直到伤口充分愈合。
转移性结直肠癌。
• 5mg/kg每2周一次推注IFL
• FOLFOX4每2周10mg/kg
• 5mg/kg每2周或7.5mg/kg每3周
含氟尿嘧啶-伊立替康或氟嘧啶-奥沙利铂的化疗方案在一线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的一线贝伐单抗产品进展后进行。
• 每3周15mg/kg,卡铂和紫杉醇复发性胶质母细胞瘤。
• 10mg/kg每两周
转移性肾细胞癌。
• 10mg/kg每2周与干扰素α 持续性、复发性或转移性宫颈癌。
• 每3周15mg/kg,紫杉醇和顺铂,或紫杉醇和拓扑替康初次手术切除后的III期或IV期上皮性卵巢癌、输卵管癌或原发性腹膜癌。
• 每3周15mg/kg与卡铂和紫杉醇共6个周期,然后每3周15mg/kg作为单药,总共多达22个周期 铂耐药复发性上皮性卵巢癌、输卵管癌或原发性腹膜癌。
• 10 mg/kg 每两周一次,每周给予紫杉醇、聚乙二醇化脂质体多柔比星或拓扑替康。
• 每3周15mg/kg,每3周给予拓扑替康铂敏感复发性上皮性卵巢癌、输卵管癌或原发性腹膜癌。
• 15mg/kg每3周与卡铂和紫杉醇共6-8个周期,随后每3周15mg/kg作为单药
• 每3周15mg/kg,卡铂和吉西他滨6-10个周期,然后每3周15mg/kg,作为单一药剂。稀释后作为静脉输注给药。有关制备和给药说明以及不良反应的剂量修改,请参阅完整的PrescribingInformation。
剂型和规格
注射剂:100mg/4mL(25mg/mL)或400mg/16mL(25mg/mL) 单剂量小瓶。
禁忌症
没有
警告和注意事项
• 胃肠道穿孔和瘘管:因胃肠道穿孔、气管食管瘘、4级瘘管或涉及任何器官的瘘管形成而停药。
• 手术和伤口愈合并发症:在VEGZELMA治疗期间出现伤口愈合并发症的患者中,停止使用VEGZELMA直至伤口充分愈合。
在择期手术前至少保留28天。大手术后至少28天不要服用VEGZELMA,直到伤口充分愈合。复工安全尚未确定伤口愈合并发症解决后的贝伐单抗产品。因坏死性筋膜炎的伤口愈合并发症而停药。
• 出血:发生了严重或致命的出血。近期咯血请勿服用。停止3-4级出血。
• 动脉血栓栓塞事件(ATE):严重ATE停药。
• 静脉血栓栓塞事件(VTE):4级VTE停药。
• 高血压:监测血压并治疗高血压。如果没有医学控制,则扣留;控制后恢复。因高血压危象或高血压脑病停药。
• 后部可逆性脑病综合征(PRES):停药。
• 肾损伤和蛋白尿:监测尿蛋白。停用肾病综合征。保留至尿液中蛋白质少于2克。
• 输液相关反应:降低输液相关反应的发生率。
因严重的输液相关反应而停药并进行药物治疗。
• 胚胎-胎儿毒性:可能对胎儿造成伤害。建议女性对胎儿有潜在风险并需要使用有效的避孕措施。
• 卵巢功能衰竭:告知女性潜在风险。
• 充血性心力衰竭(CHF):停止使用出现CHF 的VEGZELMA 住院患者。
不良反应
最常见的不良反应发生率(发生率>10%)是鼻出血、头痛、高血压、鼻炎、蛋白尿、味觉改变、皮肤干燥、出血、流泪障碍、背痛和剥脱性皮炎。
要报告疑似不良反应,请致电 1-833-938-2021联系CELLTRION Inc.或致电1-800-FDA-1088 或 www.fda.gov/medwatch联系FDA。
在特定人群中使用
哺乳期:建议不要母乳喂养。
包装提供/储存和处理
VEGZELMA(bevacizumab-adcd) 注射液是一种透明至乳白色、无色至浅棕色、无菌静脉输液溶液,采用单剂量小瓶提供,包装在纸箱内,具有以下强度和包装配置:
• 100mg/4mL(25mg/mL): 每盒一瓶(NDC 32228-011-01); 每盒10个小瓶(NDC 32228-011-02)。
• 400mg/16mL(25mg/mL):每盒一瓶 (NDC 32228-011-03);每盒10个小瓶(NDC 32228-011-04)。
在 2°C至8°C(36°F至46°F)下冷藏保存在原始纸箱中,直到使用时避光。不要冷冻或摇晃小瓶或纸箱。
*生物仿制药是指生物仿制药的批准基于数据证明它与FDA批准的生物产品(称为参考产品)高度相似,并且生物仿制药产品与参考产品之间存在临床意义差异。VEGZELMA的生物相似性已在其完整处方中描述的使用条件(例如适应症、给药方案)、强度、剂型和给药途径方面得到证明 信息。
请参阅随附的VEGZELMA完整处方信息:
https://www.celltrionhealthcare.com/en-us/draft-labeling-text.pdf |